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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北城二期、三期连片征地!世茂、招商龙口要来了?

2021-08-18 08:49:18 作者:住房网小编 来源:沂州楼市综合自网络 点击 评论

近日,市政府发布多个征地公告,分别拟征收兰山区柳青街道、枣园镇、白沙埠镇、银雀山街道,河东区相公街道、汤头街道部分地块。从征地信息中,我们能够发现很多建设项目信息。

01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临征启公告〔2021〕35号

35号公告拟征收25个地块,大部分在柳青街道(北城二期)。根据公告:


其中,沂蒙北路与兰州路交汇的B84、B85、B100三个地块为世茂项目。


2018年12月,在香港举办的2018香港山东周活动上,世茂集团与山东各级地方政府密切洽谈协商,收获意向项目12个。其中,临沂市“邀请世茂集团参与临沂北城新区一期核心区项目以及二期世茂摩天城项目”。


B100的纯商业地块,不知道是不是为临沂世茂摩天城项目准备的。


具体以实际为准

2019年,世茂首进临沂,与河东城投集团签约合作,开发蒋庄地块一二期联动项目(世樾城)。2020年,山东世茂和翔宇集团合作签约,立足翔宇网红打卡地,开发世茂盛世滨江项目。


另一个未进入临沂的开发商是招商蛇口。此次征地预留地块为B71地块,B71地块位于蒙山北路与西安路交汇西北,土地用途为住商混合用地。


具体以实际为准

同样在2018年12月,兰山区相关领导带队赴广东省深圳市招商蛇口进行项目对接,拟在兰山区建设沂河网谷项目,通过升级产业链和完善生活配套,打造“前港中区后城”新模式。

“通过利用经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加快项目各项工作进程,将项目打造成招商局沂河网谷、中国商贸物流数据中心、临沂产业升级新高地、中国商贸物流创新新高地、政企创新合作的新旧动能转换试验区、临沂城市发展的新地标和新名片”。


而就在最近,2021年8月5日,国科创融集团、招商蛇口青岛公司相关领导对临沂河东区、兰山区、罗庄区及经济开发区四个重点区域的产城项目进行联合调研,并与临沂鲁班集团负责人会面,三方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将联手共同深耕临沂产城项目开发市场。


02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临征启公告〔2021〕33号


33号公告拟征收26个地块,全部在北城三期,征收土地大部分用于商业或商住项目开发,以及还建项目建设。征收土地仅提到了恒大水世界商住开发,其他估计需要等开发商竞拍。

03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临征启公告〔2021〕32号


33号公告拟征收16个地块,征收片区位于义堂镇、兰山街道、方城镇,为住宅、商业、工业、仓储物流用地项目。拟征收土地用于方城鑫园华府住宅、滨河花苑住宅、电商孵化基地、电商直播基地、如意住宅、小义堂住宅、酉金湖住宅、板材提升区、新港木业、荣庆物流一期(京东)、荣庆物流二期、中通快递二期项目建设。

04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临征启公告〔2021〕31号、30号

31号公告、30号公告征地均位于银雀山街道,用于梨杭社区一期棚改项目建设、三合屯机场街南地块棚改住宅项目建设。

2019年10月底,兰山区正式启动梨杭社区(一期)棚改工程。该片区占地388亩,还建居民楼28栋,还建建筑面积43.56万平方米。


具体以实际为准

此次征地范围为:兰山区银雀山街道梨杭社区、后岗头社区,银雀山街道西部,东至梨杭社区、西至临西九路、南至开阳路、北至启阳路。


梨杭社区(一期)棚改项目

05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临征启公告〔2021〕29号


29号公告征收地块主要在河东区,共拟征收6个地块,征收土地用于长深-京沪高速公路临沂北连接线改建工程、临沂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站训基地、平安河东建设基地、临沂市中心医院河东院区、八湖派出所、郑旺派出所建设。上述项目为公路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医卫慈善用地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以下为公告全文: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临征启公告〔2021〕35号

为保障临沂市兰山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后小寺村,柳青街道东部,东至黄白河路、西至白马河路、南至兰州路、北至长春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后小寺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后小寺村、前小寺村,柳青街道东部,东至黄白河路、西至白马河路、南至太原路、北至兰州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后小寺村、前小寺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鄅古城村、夏家村、新官庄村,柳青街道东部,东至汤河路、西至浚河路、南至太原路、北至兰州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鄅古城村、夏家村、新官庄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鄅古城村、新官庄村,柳青街道东部,东至浚河路、西至沭河路、南至太原路、北至兰州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鄅古城村、新官庄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夏家村,柳青街道东部,东至温凉河路、西至夏家村村庄用地、南至夏家村村庄用地、北至太原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夏家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戴城子村、陈城子村、夏家村,柳青街道东部,东至浚河路、西至沭河路、南至南昌路、北至西安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戴城子村、陈城子村、夏家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7位置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戴城子村,柳青街道东部,东至温凉河路、西至汤河路、南至长沙路、北至南昌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戴城子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8位置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戴城子村,柳青街道东部,东至汤河路、西至沭河路、南至古城社区南区B区、北至南昌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戴城子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9位置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鄅古城村,柳青街道北部,东至温凉河路、西至汤河路、南至南昌路、北至西安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鄅古城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0位置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鄅古城村,柳青街道北部,东至沭河路、西至柳青河东路、南至南昌路、北至西安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鄅古城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1位置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郑城子村、戴城子村,柳青街道东部,东至汤河路、西至沭河路、南至柳青河东路、北至长沙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郑城子村、戴城子村。

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12位置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金城社区,柳青街道北部,东至蒙河路、西至沂蒙北路、南至太原路、北至兰州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金城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3位置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金城社区,柳青街道北部,东至规划路、西至沂蒙北路、南至兰州路、北至长春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金城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4位置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金城社区、小里庄村,柳青街道北部,东至沂蒙北路、西至大青山路、南至太原路、北至兰州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金城社区、小里庄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5位置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洪家店村,柳青街道北部,东至大青山路、西至马陵山路、南至金殿社区B区、北至长春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洪家店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6位置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洪家店村,柳青街道北部,东至马陵山路、西至文峰山路、南至兰州路、北至长春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洪家店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7位置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洪家店村,柳青街道北部,东至文峰山路、西至茶山路、南至西安路、北至兰州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洪家店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8位置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洪家店村,枣园镇北曲坊社区,柳青街道北部,枣园镇南部,东至文峰山路、西至茶山路、南至兰州路、北至长春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洪家店村,枣园镇北曲坊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9位置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西南曲坊村,柳青街道北部,东至蒙山北路、西至沂山路、南至长沙路、北至南昌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西南曲坊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0位置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西南曲坊村,柳青街道北部,东至沂山路、西至苍山路、南至太原路、北至兰州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西南曲坊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1位置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小朱坞村,柳青街道北部,东至苍山路、西至羽山路、南至西安路、北至太原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小朱坞村。

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22位置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小朱坞村,柳青街道北部,东至苍山路、西至羽山路、南至西安路、北至太原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小朱坞村。

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23位置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西南曲坊村,枣园镇大朱坞村,柳青街道北部,枣园镇南部,东至蒙山北路、西至沂山路、南至太原路、北至兰州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西南曲坊村,枣园镇大朱坞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4位置范围:兰山区枣园镇大朱坞村、北曲坊社区,枣园镇南部,东至龙泉花园、西至蒙山北路、南至兰州路、北至长春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枣园镇大朱坞村、北曲坊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5位置范围:兰山区枣园镇大朱坞村、集西社区,枣园镇南部,东至苍山路、西至卧虎山路、南至兰州路、北至长春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枣园镇大朱坞村、集西社区。

用途:商业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B94后小寺商业住宅、B90后小寺商业、B87奥体中心商业配套、B86奥体中心山商业配套、B59还建社区、B54还建社区、B20还建社区、B21还建社区、B52还建社区、B51还建社区、B15农贸市场、B85世茂、B100世茂、B84世茂、B102还建社区、B103枣园北曲坊还建社区、B81一期还建社区、B104一期还建社区、B33西南曲坊商住、B71蛇口商业、B73小朱坞村商业、B74小朱坞村商业、B78蛇口商业、B106枣园北曲坊还建社区、B108枣园大朱坞村产业项目建设。上述项目为住宅、商业用地项目,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兰山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379号)。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16日由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以兰山区柳青街道办事处、枣园镇人民政府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兰山区人民政府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予以公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土地现状调查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荣庆 ;联系电话:0539-8051828。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日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临征启公告〔2021〕33号

为保障临沂市兰山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兰山区白沙埠镇乔家湖村,白沙埠镇中部,东至乔家湖村园地、水浇地、西至乔家湖村水浇地、南至雄安路、北至乔家湖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白沙埠镇乔家湖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兰山区白沙埠镇乔家湖村、马合庄社区,白沙埠镇中部,东至乔家湖村建设用地、西至乔家湖村、马合庄社区农村道路、南至乔家湖村绢纺厂、北至乔家湖村绿地集团。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白沙埠镇乔家湖村、马合庄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兰山区白沙埠镇乔家湖村,白沙埠镇中部,东至乔家湖村旱地、建设用地、西至汤河路、南至乔家湖村旱地、园地、北至乔家湖村建设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白沙埠镇乔家湖村。

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兰山区白沙埠镇乔家湖村、玩花楼村,白沙埠镇中部,东至温凉河路、西至乔家湖村村庄用地、南至乔家湖村、玩花楼村建设用地和林地、北至乔家湖村建设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白沙埠镇乔家湖村、玩花楼村。

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兰山区白沙埠镇乔家湖村、玩花楼村,白沙埠镇中部,东至温凉河路、西至乔家湖村、玩花楼村建设用地和水浇地、南至玩花楼村水浇地、北至乔家湖村、玩花楼村建设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白沙埠镇乔家湖村、玩花楼村。

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兰山区白沙埠镇乔家湖村、朱潘社区,白沙埠镇中部,东至朱潘社区苗圃、西至温凉河路、南至金翔水表厂、北至朱潘社区村办厂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白沙埠镇乔家湖村、朱潘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7位置范围:兰山区白沙埠镇乔家湖村、朱潘社区,白沙埠镇中部,东至温凉河路、西至朱潘社区沟渠、南至朱潘社区村办厂房、北至金翔水表厂。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白沙埠镇乔家湖村、朱潘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8位置范围:兰山区白沙埠镇乔家湖村、玩花楼村、朱潘社区,白沙埠镇中部,东至朱潘社区村办厂房、西至温凉河路、南至朱潘社区村办厂房及耕地、北至朱潘社区村办厂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白沙埠镇乔家湖村、玩花楼村、朱潘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9位置范围:兰山区白沙埠镇玩花楼村、朱潘社区,白沙埠镇中部,东至文德花园及玩花楼村村办企业、西至温凉河路、南至玩花楼村村办企业、北至朱潘社区村办企业、玩花楼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白沙埠镇玩花楼村、朱潘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0位置范围:兰山区白沙埠镇贾家村社区、西孝友村,白沙埠镇北部,东至孝河四路、西至孝河五路、南至贾家村社区村庄用地、北至茶山七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白沙埠镇贾家村社区、西孝友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1位置范围:兰山区白沙埠镇贾家村社区,白沙埠镇北部,东至孝河四路、西至孝河五路、南至贾家村社区村庄用地、北至贾家村社区村庄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白沙埠镇贾家村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2位置范围:兰山区白沙埠镇贾家村社区、西朱阜村,白沙埠镇北部,东至孝河三路、西至孝河四路、南至西朱阜村水浇地、北至茶山六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白沙埠镇贾家村社区、西朱阜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3位置范围:兰山区白沙埠镇贾家村社区、东朱阜村,白沙埠镇北部,东至孝河二路、西至孝河三路、南至茶山六路、北至圣城小学。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白沙埠镇贾家村社区、东朱阜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4位置范围:兰山区白沙埠镇西孝友村,白沙埠镇北部,东至西孝友村村办厂房、西至西孝友村村办厂房、南至茶山七路、北至凯旋医养。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白沙埠镇西孝友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5位置范围:兰山区白沙埠镇东朱阜村、义合官庄村,白沙埠镇南部,东至义合官庄村村庄用地、西至孝河二路、南至义合官庄村村庄用地、北至茶山七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白沙埠镇东朱阜村、义合官庄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6位置范围:兰山区白沙埠镇东朱阜村、义合官庄村,白沙埠镇南部,东至孝河一路、西至孝河二路、南至茶山六路、北至义合官庄村村庄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白沙埠镇东朱阜村、义合官庄村。

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17位置范围:兰山区白沙埠镇大姜村、小姜村、义合官庄村,白沙埠镇东部,东至小姜村水浇地、西至孝河一路、南至茶山六路、北至小姜村、义合官庄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白沙埠镇大姜村、小姜村、义合官庄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8位置范围:兰山区白沙埠镇小姜村,白沙埠镇东部,东至小姜村水浇地、西至兰山区养老服务中心、南至固元商砼、北至茶山七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白沙埠镇小姜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9位置范围:兰山区白沙埠镇大姜村,白沙埠镇东部,东至亲河路、西至恒大集团、南至茶山五路、北至恒大集团。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白沙埠镇大姜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0位置范围:兰山区白沙埠镇西朱阜村,白沙埠镇南部,东至孝河三路、西至孝河四路、南至西朱阜村水浇地、北至三阳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白沙埠镇西朱阜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1位置范围:兰山区白沙埠镇西朱阜村、东朱阜村,白沙埠镇南部,东至东朱阜村建设用地、西至三阳集团、南至养老服务中心、北至东朱阜村建设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白沙埠镇西朱阜村、东朱阜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2位置范围:兰山区白沙埠镇西朱阜村、十字路村,白沙埠镇南部,东至孝河三路、西至孝河四路、南至十字路村民房、北至十字路村民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白沙埠镇西朱阜村、十字路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3位置范围:兰山区白沙埠镇后石梁头村、前石梁头村,白沙埠镇南部,东至后石梁头村建设用地、西至后石梁头村、前石梁头村旱地、南至前石梁头村村庄用地、北至茶山一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白沙埠镇后石梁头村、前石梁头村。

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24位置范围:兰山区白沙埠镇后石梁头村、前石梁头村,白沙埠镇南部,东至前石梁头村、后石梁头村旱地、西至孝河三路、南至前石梁头村村庄用地、北至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白沙埠镇后石梁头村、前石梁头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5位置范围:兰山区白沙埠镇十字路村、后石梁头村、前石梁头村、卧茨村,白沙埠镇南部,东至孝河三路、西至孝河四路、南至前石梁头村水浇地、北至十字路村、卧茨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白沙埠镇十字路村、后石梁头村、前石梁头村、卧茨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6位置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清华园社区,柳青街道北部,东至清华园社区村庄用地、西至沭河路、南至茶山一路、北至茶山二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清华园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C02商业住宅开发、E05商业住宅开发、F07商业开发、F06商业开发、F09商业开发、G01商业住宅开发、G05商业住宅开发、G08商业住宅开发、G11商业住宅开发、J07还建安置社区、J10还建安置社区、L02商业住宅开发、J12商业住宅开发、J06商业住宅开发、K02商业住宅开发、K03商业开发、K07恒大水世界商住开发、K06商业住宅开发、M05商业住宅开发、L08商业住宅开发、Q04商业住宅开发、Q09还建安置社区、R06商业开发、R06商业住宅开发、R05住宅开发、S01商业住宅开发项目建设。上述项目为住宅、商业用地项目, 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兰山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379号)。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16日由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以兰山区白沙埠镇人民政府、柳青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兰山区人民政府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予以公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土地现状调查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荣庆 ;联系电话:0539-8051828。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日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临征启公告〔2021〕32号

为保障临沂市兰山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兰山区方城镇东方城村、阎家庄村,方城镇中部,东至229省道、西至东方城村村庄用地、南至东方城村旱地、北至北环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方城镇东方城村、阎家庄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兰山区方城镇东方城村,方城镇中部,东至东方城村村庄用地、西至229省道、南至东方城村村庄用地、北至东方城村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方城镇东方城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兰山区兰山街道张家朱许村,兰山街道北部,东至张家朱许村村庄用地、西至临西十二路、南至张家朱许村村庄用地、北至张家朱许村果园。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兰山街道张家朱许村。

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兰山区义堂镇化沂庄社区,兰山街道北沙埠庄村、砚台岭社区,义堂镇东部,兰山街道北部,东至北沙埠庄村村庄用地、西至化沂庄社区农村道路、南至砚台岭社区村庄用地、北至北沙埠庄村村庄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化沂庄社区,兰山街道北沙埠庄村、砚台岭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兰山区义堂镇乾沂庄村、姜家岭村,义堂镇东部,东至临西九路、西至临西十路、南至聚才七路、北至商业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乾沂庄村、姜家岭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兰山区义堂镇小义堂社区,义堂镇东部,东至小义堂社区城镇用地、西至小义堂社区林地、南至聚才八路、北至小义堂社区城镇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小义堂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7位置范围:兰山区义堂镇麻家庄村,义堂镇北部,东至麻家庄村村庄用地、西至后城子村村庄用地、南至麻家庄村村庄用地、北至麻家庄村村庄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麻家庄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8位置范围:兰山区义堂镇麻家庄村、后城子村,义堂镇北部,东至后城子村村庄用地、西至后城子村村庄用地、南至后城子村村庄用地、北至麻家庄村村庄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麻家庄村、后城子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9位置范围:兰山区义堂镇后城子村、前城子村、大义堂社区,义堂镇北部,东至大义堂社区村庄用地、西至前城子村农村道路、南至长春西路、北至后城子村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后城子村、前城子村、大义堂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0位置范围:兰山区义堂镇港上村、太和庄村,义堂镇西部,东至三义路、西至太和庄村村庄用地、南至太和庄村村庄用地、北至创新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港上村、太和庄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11位置范围:兰山区义堂镇太和庄村、港上村,义堂镇西部,东至太和庄村村庄用地、西至西外环路、南至太和庄村农村道路、北至港上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太和庄村、港上村村庄用地。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12位置范围:兰山区义堂镇港上村、爱国村、沙沟崖村、太和庄村,义堂镇东部,东至港上村村庄用地、西至爱国村村庄用地、南至沭堰路、北至创新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港上村、爱国村、沙沟崖村、太和庄村。

用途:仓储物流用地。

地块13位置范围:兰山区义堂镇商家庄社区、港上村、爱国村,义堂镇东部,东至港上村村庄用地、西至商家庄社区村庄用地、南至创新路、北至创业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商家庄社区、港上村、爱国村。

用途:仓储物流用地。

地块14位置范围:兰山区义堂镇前寨社区、商家庄社区、爱国村、沙沟崖村,义堂镇东部,东至爱国村村庄用地、西至戈九路、南至爱国村旱地、北至创新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前寨社区、商家庄社区、爱国村、沙沟崖村。

用途:仓储物流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方城鑫园华府住宅、滨河花苑住宅、电商孵化基地、电商直播基地、如意住宅、小义堂住宅、酉金湖住宅、板材提升区、新港木业、荣庆物流一期(京东)、荣庆物流二期、中通快递二期项目建设。上述项目为住宅、商业、工业、仓储物流用地项目, 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兰山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379号)。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11日由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以兰山区方城镇人民政府、兰山街道办事处、义堂镇人民政府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兰山区人民政府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予以公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土地现状调查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荣庆 ;联系电话:0539-8051828。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9日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临征启公告〔2021〕31号

为保障临沂市兰山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兰山区银雀山街道梨杭社区、后岗头社区,银雀山街道西部,东至梨杭社区、西至临西九路、南至开阳路、北至启阳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银雀山街道梨杭社区、后岗头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梨杭社区一期棚改项目建设。上述项目为住宅用地项目,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兰山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379号)。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11日由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以兰山区银雀山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兰山区人民政府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予以公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土地现状调查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荣庆 ;联系电话:0539-8051828。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9日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临征启公告〔2021〕30号

为保障临沂市兰山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兰山区银雀山街道三合屯社区、五里堡社区,银雀山街道东部,东至汽工贸、西至商城路、南至启阳路、北至老机场南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银雀山街道三合屯社区、五里堡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三合屯机场街南地块棚改住宅项目建设。上述项目为住宅用地项目,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兰山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379号)。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11日由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以兰山区银雀山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兰山区人民政府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予以公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土地现状调查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荣庆 ;联系电话:0539-8051828。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9日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临征启公告〔2021〕29号

为保障临沂市河东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 1 位置范围:河东区汤头街道董家官庄村、刘家五湖村、解庄村、汤坊崖村,八湖镇刘 店子社区、吴十二湖村、大十六湖村。长深-京沪高速公路临沂北连接线改建工程-(G25)河东收 费站至滨河东路部分路段改建工程。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汤头街道董家官庄村、刘家五湖村、解庄村、汤坊崖村, 八湖镇刘店子社区、吴十二湖村、大十六湖村。

用途:公路用地。

地块 2 位置范围:河东区相公街道李家团村。东至李家团村村庄,西至李家团村村庄、水田、 农村道路,南至李家团村水田、旱地、农村道路,北至北京东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相公街道李家团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 3 位置范围:河东区相公街道李家团村,东至李家团村村庄、水田、农村道路,西至李 家团村村庄、水田、农村道路,南至李家团村农村道路,北至北京东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相公街道李家团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 4 位置范围:河东区相公街道石碑屯村,东至石碑屯村水田,西至石碑屯村村庄,南至 石碑屯村村庄、水田、农村道路,北至石碑屯村村庄、水浇地、水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相公街道石碑屯村。

用途:医卫慈善用地。

地块 5 位置范围:河东区八湖镇管仲河村,东至管仲河水浇地、农村道路,西至管仲河村有 林地、沟渠,南至管仲河村水浇地、沟渠,北至管仲河村水浇地、沟渠、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八湖镇管仲河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 6 位置范围:河东区郑旺镇郑旺新村、朱家郑旺村,东至朱家郑旺村农村道路、水浇地, 西至郑旺新村水浇地,南至郑旺新村水浇地、朱家郑旺水浇地,北至郑旺新村水浇地、农村道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郑旺镇郑旺新村、朱家郑旺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长深-京沪高速公路临沂北连接线改建工程、临沂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站训基地、平安河东建设基地、临沂市中心医院河东院区、八湖派出所、郑旺派出所建设。上述项目为公路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医卫慈善用地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至 2021 年 8 月 9 日由临沂市河东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 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以河东区汤头街道办事处、相公街道办事处、八湖镇人民政府、郑旺镇人民政府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 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 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 开查询系统中予以公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 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临沂市河东 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的土地现状调查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向河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卞德鹏;联系电话:8081502。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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